该险种弊大于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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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6: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保险公司: 该险种弊大于利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酒后驾车险”弊大于利,该险种有纵容驾驶员酒后违章的嫌疑,使保险公司对出险率难以控制,加大经营风险。 平安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该险种以保护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得到及时赔偿为出发点,这从保险的角度来说,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的以人为本观念,但为了这个出发点而纵容“酒后驾车险”显然不妥。 律师: 其合法性值得商榷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铁钧认为,酒后驾车本身就违反了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酒后驾车险”对处理酒后驾车违法行 为的强制性条款是一种冲击。即使该险种有一定市场,其存在的合法性也值得商榷。 从另一角度来考虑,根据“法无明令禁止即可为”原则,除非立法部门在权衡利弊后明文出台禁止类似保险的法律或规定,否则该保险的存在就“顺理成章”。 交警: 杜绝酒后驾车是“系统工程”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的违章行为,我市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处罚是十分严厉的。要想杜绝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除了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外,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若保险公司对酒后开车发生事故不予赔偿,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司机酒后驾车的行为。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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