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割40年亲仇爱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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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7:3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8月6日,安化县大福镇52岁的农村妇女陶花拿到了安化县人民法院送达的离婚判决书。 手捧判决书,陶花的脸上总算有了一点点解脱的喜悦。但是,很快地,她的表情便变得迷茫起来,一行行热泪,随着被秋风扇起的丝丝白发夺眶而出,溅湿了判决书,也溅湿了在场的几位儿女的心…… 三认爹娘要饭的女孩终于有了家 “我到底姓什么,连自己也不晓得。”陶花说。她只知道,她的老家在新化县圳上镇农村,小时候大家都喊她为“花妹儿”。在她不到6岁那年的冬天,父亲便去世了;一个多月后,母亲也离开了人世。临终前,母亲用微弱的声音告诉她,她的出生日是1951年2月。从此,她便成了四处要饭的小“叫化”。 7岁那年秋天,“花妹儿”要饭到了新化白溪一个远房亲戚的村子里,做了一对好心的中年夫妇的养女儿。可好景不长,才过了半年的安宁日子,养父养母双双被伤寒病夺去了生命。“花妹儿”又成了无家可归的小“叫化”。 每走到一处,都会有好心的人留她住上几天。但那时由于自顾不暇,大多也只能如此而已。8岁时,在相邻的桃江县一个偏僻的村子里,“花妹儿”傍晚时分要饭要到一户人家时,因为饥饿过度昏倒在门槛边。 好心的女主人将她扶进了屋子。巧的是,这是一对快30岁却没有生育的夫妇,“花妹儿”再次停下了疲软的腿跟。但受“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养父养母最终还是离婚了。 1962年夏天,当她讨到安化县大福镇一个叫花坪的小村子里时,她“想有个家”的愿望终于变成了现实。一家盼儿女都盼得要发疯了的中年夫妇收养了她。 “花妹儿”被改名为陶花。在这里,她穿上了做梦都不敢想的崭新的花衣服;养母为她梳起了漂亮的长辫子;在一个小林场工作的养父连一般的农务活都不让她干,说是要好好地养一养身体。 有了眼前的一切,她已经很知足。她没有去上学,什么农活都争着要学,抢着要干。在她的心里,养父养母就是世界上最值得敬重的人,就是她的亲生父母。 养母骂女 一把眼泪一口唾沫 然而,幸福的日子只过了不到两年。第三年,也就是陶花13岁那年春末的一个晚上,不幸降临到了陶花的身上。 那天,养母一大早就到山那边的一个亲戚家去了,说好了天黑时就回家的,却一直到晚上都没回来。忙了一整天的农活,陶花吃过晚饭,就上了床。可睡了不多久却醒来了,因为她感到身子好像被什么人抱着似的很不舒服。 “你醒了?陶花。”耳边一个声音低低地响起,原来是养父陶生龙。 “爹!”陶花先是一惊,很快安静了。她想,或许是爹一个人困不热脚吧。但是,她感觉到明显有一股热浪从养父的身上传了过来。养父的双手颤抖着从她的肩膀上移到了她那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双乳上,开始用力地捏着。 陶花这时才有些懵懵懂懂地意识到,养父接下来要干什么。她本能地想要反抗,但养父的双手力量很大……养父很快便扒光了她的裤子,将她压在身下…… 陶花暗暗地哭了一整夜。她怨养母为什么不按时回家,恨养父的粗暴,伤心亲生父母的早逝,但最后还是“想通了”:没有养父的收留,不知自己还在么子地方流浪呢,就算是还他的人情吧。 第二天,养父跪在她的面前,求她不要告诉养母。陶花含泪答应“对谁也不讲”。 陶花信守着自己的承诺。养父对她似乎更加地好了,还特地赶几里山路买来了半斤猪肉,说是家里好久没有开荤了。 可是,养父却没有兑现自己的话,在以后的两个月中,又趁养母外出之机10多次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因为害怕再失去一个家,她一直强忍着没有跟任何人说起。尤其是在养母面前,她更加地小心翼翼。 纸是包不住火的。她与养父的“奸情”最终还是被细心的养母发现。养母终于断定:是陶生龙打了养女的主意。丈夫一向是很守规矩的啊!“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看来陶花也是不识好歹。养母对着丈夫又打又骂,一口一句“畜牲”。骂完丈夫,又一把眼泪一口唾沫地数落陶花,末了,养母给陶花定下了一条规矩:“从此连凳子也不能跟你爹同坐一条。” 从此,养母加强了对陶花父女的“警惕”,让他们不再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为了早早地断了丈夫的邪念,1965年4月,在媒人的撮合下,养母将才过完14岁生日的陶花找来了一位上门女婿。 丈夫训妻 “死了也不准哭一声” 其实,陶花的丈夫罗书名当时也16岁不到。之所以给陶花觅个小丈夫,实在是养母的处心积虑:小伢子没有性生活体验,不会怀疑妻子已经失身,这对陶花以后的生活有好处。 由于年龄太小,只邀请双方的几个亲戚到场,摆了几桌酒席,就算是成了亲。果然,婚后的两年多时间内,罗书名对妻子钟爱有加。小两口上山下地总是出双入对,就像亲兄妹一般,养母才算放了心。在养父?傅娜惹械倪哆胫校?1973年12月,22岁的陶花生下了长女美红。 初为人父的罗书名也乐得合不拢嘴。1975年6月,次女丽红又呱呱落地。直到大女儿快3岁了,在一次喝别人的喜酒、闹洞房时,大家说起“处女”、“来红”之类的话题,罗书名才猛然回忆起当初自己与妻子的“初夜”。 回到家里,罗书名便缠着妻子问个没完没了。陶花宁愿被丈夫揍一顿也不敢说实话。可是,罗书名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从日常生活中丈人对妻子的过分关心,和丈母娘对他们父女俩的高度警惕中似乎找到了答案。 在一次上山劳作之时“突然发难”,用锄头逼着妻子“是遮丑还是老实悔过”,假意许诺“只要讲了真话,都做了几年的夫妻,我从此就不再过问”。 在丈夫的威逼利诱下,陶花将压抑了整整10年的苦楚“哗”地全部倒了出来,并涕泪双流跪求丈夫原谅自己,也原谅收留下她的养父。罗书名听了不由咬牙切齿,大骂丈人是“畜牲”,一脚踢向陶花的下身。顿时,陶花晕倒在地上。 罗又挥起拳头朝她打来,打得她嘴角青肿。陶花醒来后,罗书名又厉声警告:“从此以后,爹出了任何事,就是死了也不准哭一声,不准独自与爹在一起,不然我就打死你。” 含悲忍辱 弱女子在夹缝中偷生 1979年8月,在全家睁得圆鼓鼓的眼睛中,陶花产下了第三个孩子。可是,她的肚皮跟她开了个大玩笑,又是一个女孩子。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陶家生儿子的幻想彻底破灭了。陶花成了全家人的“出气筒”、“灾魄星”。 出院后,她不得不背着女儿上山下地、洗衣劳作。这时,她第一次想到了“死”这个字。可是一看怀里的小女儿的嫩脸蛋,她又犹豫了。她小心地伺候着丈夫,尽量不跟养父说话,生怕家里烧起战火。 1980年,养父提前退休了,31岁的罗书名顶替成了一名林场职工。也许是养父觉得有愧于女婿才这样做,也许是罗书名“端了公家的碗”心里有了补偿,他与养父的关系总算有了一点好转。 1981年,“只有带别人崽的份”的陶家人收养了一个没人要的才生下几天的小男孩,算是接上了陶家的“香火”。 罗书名成了林场职工后,生活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一贯衣着简朴的他偏爱上了西装革履,头发用保湿摩丝打理得光光鲜鲜,经常三五个月不回家,与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混在一起。不久,罗书名生活不检点的绯闻接连不断地传入陶花的耳里。 一天夜里,罗书名回家,陶花给他泡好茶,她不经意地说:“我听人讲你在外有不检点的行为……” 妻子的话令罗书名恼羞成怒,他一巴掌打在陶花的脸上,恨恨地说:“是又怎么样!”说完后摔门而去。从那以后,罗书名稍微不顺心就打她。 公堂对簿 40年亲情怎一个“断”字了得 在辛酸和痛苦中,陶花熬过了一年又一年。大女儿出嫁了;二女儿又出嫁了;三女儿高中毕业后在南方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连带养的小儿子也成了自食其力的大男孩。陶花终于舒了口气,她想,自己也应该解脱出来了! 2002年夏天,丈夫回家时因为发现陶花给养父在缝补外衣,一时醋意大发,钳子般的大手拧住她的鼻子就骂:“你又瞒着我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今天佬子打死你……” 眼泪鼻血混在一起流进陶花嘴里,她哽咽着,心像撕烂了一样痛。她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她想到了离婚,为此,她请人写好离婚诉状递交到了安化县人民法院。 法院领导热情接待了她,当法官们听到陶花那些辛酸经历,无不掉眼泪。 2003年5月10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陶花昂起了头,痛哭流涕,40年的恩恩怨怨,亲情爱恨,如资水滔滔而泄。法庭旁听席上一片唏嘘。 罗书名辩称:他与陶花婚前婚后感情都比较好,陶花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其子女都已长大,她嫌弃他。但他能原谅妻子,与妻子和好如初。若是妻子坚决要离婚,须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7月25日,安化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邻居们纷纷出庭作证。谁无妻子儿女?谁无一时失足?经反复调解无效,法庭当庭判决两人离婚。在农村的房屋、农具全部判归陶花所有;共同债务15000余元由被告罗书名承担;罗书名一次性给陶花经济补助10000元。 “妈妈,跟我们去过吧。”三个女儿先后哭着向苦命的陶花发出了邀请。 “不,我就一个人过。我已经在花坪村里过惯了。”(本文人名皆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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