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刑犯可在社区中矫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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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9:0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杨鹏程周建群)犯了罪就应该蹲监狱,把罪犯关在监狱里民众才会有安全感,这是我们的一般常识。但现在,犯了罪并不一定要呆在监狱里坐牢了,有一种新的行刑方式叫做“社区矫正”。最新消息表明,这一制度明年有望在安徽试点。 据省司法厅日前透露,我省正在积极准备,向司法部申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对于那些未成年罪犯、初犯以及非攻击性犯罪等轻刑犯人来说,社区矫正可取得更好的惩戒和改造效果,彰显出法律的公正、效率与人道。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已在北京、上海、江苏等6省市铺开,这种社会化、人性化的非监禁行刑方式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改造效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有关人士分析,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罪犯置于社区中矫治,既有利于监狱集中资源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可能改造的犯罪分子,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不需要监禁的罪犯在社区中实施社会化教育,还可防止严重犯罪分子与其他罪犯之间的交叉感染,以提高对所有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此外,社区矫正还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同时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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