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宿为名谋财害命,黔西南州昨日开庭审理此案——店主身边睡个“魔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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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09:29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8月17日,黔西南州中院在晴隆公开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卢大春冒充公安民警抢劫杀人一案。 公诉书指控,2002年4月25日晚9时许,卢大春身着非法购置的公安警服,提着手铐和公文包来到晴隆县光照镇东方红村赵家小卖铺买香烟时,看到赵身上有不少钱便萌生抢劫恶念,谎称他是晴隆县公安局来办案的,这个片区属于他管。于是赵家便招待他吃、住。当晚,卢大春3次起床伺机作案,都被赵家夫妇发觉未能得逞。第二天一早,卢大春谎称外出办案为由,到附近山坡上睡觉,等待天黑。当晚10时许卢又以工作为名借宿赵家。次日凌晨3时许,卢大春趁赵熟睡之机用板凳猛击其头部,赵喊救命,卢又找来斧头向赵头部猛砍,致其死亡。作案后,卢大春抢走赵某身上近200元现金,并从铺子里抢走5条香烟。2002年7月16日,卢被警方从山东捉拿归案。 庭审中,卢大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黔西南中院将择日宣判。 (张兵 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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