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学杂51万元 学校建新楼学生掏腰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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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4:24 人民网 | |
人民网上饶8月18日电记者杜王景瑛报道:为建新楼,弋阳县方志敏中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今年1-3月,竟向学生家长超标收取学杂费51万元,校长杨青贤美其名曰“自愿赞助”。这一行为遭到上饶市物价局查处,但多收的学杂费仍没有退还。 记者在上饶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4月5日,上饶市物价局在开展中小学春季收费检查时发现,弋阳县方志敏中学在今年1-3月期间存在严重的超标准多收学杂费问题。4月7日,上饶市物价局随即对方志敏中学超标准收费问题立案检查。检查发现,该校在1-3月,以每人每学期600元向410名初中寄宿生收取学杂费246000元,比饶价费字(2000)112号文规定的初中每人每学期55元,多收学杂费223450元。同时又以每人每学期1000元向413名高中寄宿生收取学杂费413000元,比物价局规定的每人每学期300元多收学杂费289100元。共多收512550元。该校校长杨青贤还美其名曰:“自愿赞助”,并且声称所收的钱全部用在了学校新楼建设方面。 上饶市物价局检查后认定,弋阳县方志敏中学超标准收取学杂费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属于不执行国家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因此,上饶市物价局于5月14日向方志敏中学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令该校在3个月期限内即在8月14日前,将多收杂费退还学生。5月15日,上饶市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多收价款512550元,并对其多收学杂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罚款15000元。 8月14日上午,记者前往上饶市物价局采访时发现,弋阳方志敏中学已缴纳处罚金15000元,多收的512550元学杂费却没有退还。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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