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首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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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15:15 锦州晚报 | |
本报上午消息(记者杨菁)今天上午,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我市将首次面向社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后,不是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员在我市也将有机会从事教师工作。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自2001年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者,方能被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为教师。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七类。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包括政治思想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普通话水平,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求,教育实践条件和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每年进行一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我市教育事业与国际接轨的体现。此举不仅为社会上有合格学历且有志从事教师工作的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提供了机遇,也为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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