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禁刑讯逼供上海:清理超期羁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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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3:11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讯近日出台的《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民警刑讯逼供行为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当年发生两起致人轻伤以上且情节恶劣的刑讯逼供案件,或发生两起以上因刑讯逼供而造成冤假错案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案发地公安局主要领导应当引咎辞职或予以免职。不管刑讯逼供行为有否构成犯罪,直接参与的民警将依情节轻重被行政记大过乃至辞退,办案单位的当班领导和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及主要负责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办法》还规定,因刑讯逼供而产生的经济赔偿,不得用公款全额开支,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月以来,浙江省展开为期1月的端正执法思想教育活动,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中进一步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加大监督力度和科技投入,对留置审讯场所全面推行远程监控和全程录像,确保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叶欢 范俊) 本报讯上海市检察院近日通报6月初以来开展清理超期羁押的情况。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案件和检察办案环节,均未发生超期羁押,已实现办案无超期羁押。同时,也没有发现在其他执法环节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问题。目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已向其他执法机关提出纠正超期羁押34人。 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是纠正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和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案件。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对在押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在押人员诉讼羁押档案,及时向发生超期羁押的单位通报情况。为彻底摸清各诉讼阶段羁押期限的情况,坚决禁止瞒报、漏报和误报,该市检察院组织了阶段性检查,并组织人员深入驻看守所检察室抽查。 (包蹇 时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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