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劫孤身行人 首犯一审领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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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9:17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伙同他人夜间埋伏在路旁,专门抢劫孤身行人,先后8次作案,劫得1万多元。昨日,小河区人民法院对聂绍友、张军团伙抢劫、抢夺案作出一审判决:聂绍友、张军因犯抢劫罪和抢夺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团伙成员聂宗平、陈运祥、张卫因犯抢劫罪被分别判处5到2年有期徒刑。 2003年3月14日晚上9点钟左右,聂绍友、张卫、陈运祥经预谋以后,结伙窜至贵阳市小河区黔江厂宿舍510栋楼下,恰遇被害人叶某孤身一人路过该地,三人见四下无人,当即冲上前去用手将叶某的嘴巴捂住,趁机将被害人身上的85元现金等物抢走,后逃至纺纱厂门口时,被接报警电话后迅速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查明:从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聂绍友、张军伙同他人先后8次抢劫、抢夺孤身行人,获得赃款1万余元。 (唐云 张树强 周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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