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27项行政收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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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9:2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庄振锡、钟洁)从9月1日起,广东将取消27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减负1亿多元,收费金额最大的是公安部门收取的治安管理费(年收费约9000万元),还包括收费许可证费、导游证费等。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的。 取消6项公安部门收费 此次共涉及物价部门等15个行政部门,其中,公安部门取消的收费项目最多,共6项。据悉,这次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精神,按照已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全省收费金额少(年收费不足20万元)以及政府部门实施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所需费用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的。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管理 在被清理的27项收费中,国家和省明确取消审批项目的16项,全省年收费金额不足20万元的7项,属公共行政管理职能设立的管理性收费4项。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价部门取消广东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费主要是为了方便领取许可证,因为许可证费仅几元钱,而人们都得先到银行付款,再到物价部门领证,手续较麻烦,所以,这次予以取消。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清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果大抵如此,今后根据国家和省审批制度改革,省物价局将及时对与之相关的收费进行清理,使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合法、规范、动态的管理之中。 据悉,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履行政府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所需必要的经费开支,将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酌情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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