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不会有负面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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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1:42 新闻晚报 | |
昨天,《婚姻登记条例》正式颁布。此前社会上一直争议较多的是否取消婚检、是否取消单位介绍信、特殊病患者是否可以结婚三大焦点话题终于尘埃落定。记者昨天就新条例实施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采访了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巫昌祯教授说,新条例简化婚姻登记程序后,不会带来负面效应。 记者:取消单位介绍信后,如何确保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状况真实可靠?重婚等问题会不会钻空子? 巫昌祯: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单位介绍信本身就无法确保其真实性,甚至还有个别单位因各种矛盾或者偏见借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开证明,群众意见很大。二、目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足以证明个人的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对于身份证和户口本反映不了的内容,新条例添加了一种当事人郑重声明的形式,这种方式更为人性化。 记者:取消婚检是近期大家议论的焦点话题,这样会不会导致因身体原因造成的对婚姻不负责任? 巫昌祯:这也是人性化的一个举措。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靠自觉,社会也应当对婚检多做些宣传,告诉大家要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因为这个问题实际上还是与个人的利益最为密切。 记者:新条例颁布之前一直有传言称,特殊病患者可以结婚,近日在业界引起较多争议。新条例的颁布终于明确,特殊病患仍可能拿不到结婚证。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巫昌祯:由于对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底包括哪些疾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新条例对婚检不再做硬性规定,事实上在婚姻登记时结婚的决定权更多地掌握在结婚双方的手中。我个人认为,我们的登记条例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相爱的事实,在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比如限制生育)这三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允许他们结婚。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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