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竟动用消防栓取水 海润自来水集团稽查队潜伏三昼夜终捉现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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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5:2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海润自来水集团获悉,该集团稽查队在市北区杨家群潜伏三昼夜,查获一起违法动用消防栓浇地事件。 据海润自来水集团稽查队何队长介绍,数日前,他们接到市民反映,杨家群一物业公司通过消防栓取水浇地。但是,稽查队员到现场查看未果,该队分析某物业公司可能还会继续违法用水,遂布置队员守候。经过三昼夜的守候,他们终于发现有五六个民工私自违法启用消防栓浇灌草地,守候的稽查队员当场将其查获。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公共消防栓及其供水阀门,非消除火灾,不得擅自开启。消防演习、训练等需开启的,应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开启公共消防栓的,处二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有关人士指出,杨家群这一物业公司公然置法规于不顾,擅自违法动用消防栓,不仅对供水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影响消防用水,还会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用水,其性质恶劣。(方正松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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