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钓”了4个亿 西安俩金融“蛀虫”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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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6:1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据新华社西安8月19日电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身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周利民、刘怡冰二人死刑。1996年初,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某办事处主任的周利民,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用私自印制的存单和存款证实书等,在社会上大肆吸收存款共计41231万多元,至案发前尚有13396万多元无法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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