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携带身份证的军人的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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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6:48 解放军报 | |
编辑同志: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有效身份证明。目前,部队有很多官兵入伍时没将居民身份证上交地方公安部门。某部曾就此对所属干部战士进行过调查,发现有198名干部、794名战士持有居民身份证。 军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入伍,使得相当一部分官兵有了双重身份证明,由此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发生。如个别官兵利用地方身份证作掩护,乱交往、进入不健康场所、签订经济合同、办理无线通信工具手续等,给部队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某单位就曾发生过利用双重身份重婚和利用居民身份证出境旅游的违纪问题。对此,各级应当引起重视,加强对携带居民身份证军人的管理,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一是要搞好调查摸底。各级部门要对所属官兵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情况进行调查,尤其要做好新入伍的战士、新调入的干部、学员和学兵的调查工作,切实掌握官兵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实况。二是要加强管理。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官兵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收缴,并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广州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廖新华)(解放军报2003年08月20日 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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