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携带物品有严规 深圳海关提醒旅客莫出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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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7:2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德群通讯员宋芸李安)针对个人港澳游将引发的内地居民出境游高潮,深圳海关昨日提醒广大旅客,我国对出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有明确规定,希望旅客遵守国家规定,切莫粗心酿成大错。 携带应税物品要补税 手表、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音响、电视机、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均为应税物品,如在境外购买上述物品携带入境,海关将视不同情况责令补交税款或作退运物品、没收物品、罚款等形式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则移交到缉私部门处理,海关将严厉打击趁机走私的不法之徒。 携带人民币限额6000元 国家对旅客携带人民币和外币出境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内地居民携带外币出境的限额是2000美元,15日内多次往返的短期旅客携带外币出境限额是1000美元。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限额均为6000元。旅客携带超出规定限额的外币出境,必须持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此证可到当地银行办理),并在通过海关前填写书面申报单向海关申报。 文物武器等禁止携带 根据有关规定,毒品、文物、反动、淫秽物品等属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 其中,禁止携带进出境的物品包括: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品;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4、各种烈性毒品;5、鸦片、咖啡因、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 除上述列明的物品外,禁止携带出境的物品还包括: 1、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2、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作者:记者吴德群通讯员宋芸李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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