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建设与执法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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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7:5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形象建设是在新世纪里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而人民警察的形象建设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在社会上的形象,更是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代表。我们应重视解决警察形象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搞好形象建设,努力提高素质,塑造人民警察的新形象,开创执法为民新局面。 一段时间以来,人民警察在执法、服务等方面因不良形象而付出的沉重代价,使我们看出,新时期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上述这些问题不解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就成了一句空话。就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锐意改革,为形象建设创造法制条件。只有改革才能促发展、促进步、促稳定,警察形象建设亦是如此。新时期公安法制改革和建设对警察形象建设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是立法工作要有新进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改进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建立结构合理、内容协调规范的公安法规体系,实现公安立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二是执法活动要有新改善。要加强对警察的法律教育,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树立和增强人权意识,减少执法成本,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三是权力监督要有新加强。要牢固树立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继续推行和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积极拓宽公安机关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防止在执法活动中滥用权力和滋生腐败;四是执法素质要有新提高。执法素质是队伍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民警中广泛开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养成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良好习惯。 (二)找准定位,为形象建设构建框架。在总体框架要求上,我们要把警察的形象定位在:是为党委、政府挡风遮雨的抢险队;是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威武之师;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劲助力器。通过与群众接触密切和联系广泛的刑警、巡警、交警、社区警的四点牵动来带动整个队伍形象的全面提升。 (三)加强理论学习,为形象建设营造氛围。没有理论的深刻,就没有行动的坚决。“形象如生命”,形象建设同样需要一个深入警心、人人有责、倍加珍惜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级领导和干警的齐心协力把形象建设变成自觉行动,通过创建学习型公安,发展警察文化,使警察形象建设内涵丰富化,警察形象建设制度化。 我们要把对形象建设的各项要求与队伍建设和业务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度上把形象建设的意图贯彻始终。通过执法检查、日常评比考核、纪律作风整顿等硬性规定,通过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领导责任连带追究制来促进形象建设的健康开展。(作者单位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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