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人巡查沙井黑洞是“最好的笨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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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
岭南话题 6个巡查员每天在大街上“转悠”,不是轻松逛街,而是为了保障下水道沙井盖或雨水格栅的安全。这是佛山禅城区市政管理处为避免出现沙井盖丢失形成马路黑洞伤害市民,专门派出巡查小组,努力避免相关伤害案件发生(《羊城晚报8月18日报道》)。 看上去,这是个笨办法。6个巡查员面对6万套沙井盖和雨水格珊,工作量巨大,而且也是一种被动式应对。因为只有沙井盖和雨水格珊丢失后,他们的工作才能展开:用最快的速度将沙井盖补上。或者有人还会说:这不是变相鼓励小偷继续偷沙井盖吗? 不过,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这又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在高科技防盗智能沙井盖未发明之前,先设立一个人工巡防制度以应急,足显出当地政府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细微之处见精神的务实作风。 不是吗?沙井盖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是我们经常遭遇的事情,但丢失的沙井盖“黑洞”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张着黑不见底的大嘴吞噬公众的身体,导致人身伤害乃至生命丧失的悲剧一再重演,也成了几乎熟视无睹的现象。这说明了什么呢? 在法律上,有“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这么一个专用词语,是指由于公有公共设施在设置(如设计、建造、安装等)或管理(如维护、修缮、保管、巡查等)方面存在瑕疵,缺乏通常应具有的安全性,致使使用者(利用者)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 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是主管机关的应尽职责,如果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这种义务或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即构成不作为违法,由此给利用者造成的损害,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责任,而这种责任,恐怕还不仅仅是国家赔偿了事,更重要的是,应当用最短的时间消除类似沙井盖“黑洞”的公共设施损失,维护公共安全。 当面对沙井盖丢失这个老大难问题,现实中缺乏更好的解决措施时,派专人24小时巡逻检查就是可行的最佳办法,这种办法,对于行政主管部门来说也许既耗费人力、物力,又耗费时间,是“笨办法”;可对于老百姓来说,这种“笨办法”在相当程度上保障了大家的人身安全,是一种真正将公众放在心里,做到“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具体表现,充分实现“有权利,必有救济,有损害,即应赔偿”的政府民本精神,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精心设置或管理公有公共设施,减少和避免因管理人员的失职渎职、消极不作为造成的公有公共设施致害事件,可谓一举三得,真是个好办法! 从小事做起,往往是考验一个政府是否做到了为民服务,是否不断改变机关作风、为老百姓多做好事,沙井盖丢失这件“小事”,如果放大到考察整个政府工作效果的层面上来看,就成了“大事”。如果对待这样的问题,政府总能从民众的立场出发,不怕麻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那么中国老百姓就能获得更加优良的政府服务。 张吉仁(四川 职员)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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