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 奸淫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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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9:42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冒充警察强奸幼女,8月19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乔德贵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6200元。 2003年4月12日晚,喝完酒以后,乔德贵在路上恰遇小芬(化名)与年仅12岁的被害人小燕(化名)给小燕的妈妈送饭归来,便假称警察,让小燕为自己带路。 到321国道姬昌桥转弯处公路坎下200米左右的松林地时,乔德贵对小燕实施了奸淫。 (郑友荣 何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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