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模式 试解家族制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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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0: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民营企业的发展,回避不开家族制经营和职业经理人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有的企业拒不吸收外来力量,致使企业永远都长不大;有的企业盲目引进职业经理人,但由于缺乏控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家族企业完全被外部人所控制。有没有第三条道路可以解决保持家族制和引进职业经理人的矛盾呢?万和的卢氏兄弟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启示。 “核心控股”保证企业完整性 家族制是万和在发展初期采用的公司治理结构,它推动了万和的创业,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这一制度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超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卢氏家族发明了“万和模式”:一种“核心控股+外部参股”的企业股份化模式,既保证了卢氏家族兄弟的绝对控股权,又实现了股权多元化。 万和的当家人卢楚其和两个弟弟卢楚隆、卢楚鹏和徒弟叶远璋四人一起创办了万和。到了1997年,万和的瓶颈出现了。企业要进一步发展,万和必须改变家族式经营方式,实现家族所有、社会化经营,这就意味着实行股份制改造,将万和的部分股份量化到企业骨干个人,甚至实现上市。在具体执行上,卢楚其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万和推行事业部制,并试点实行股份化,这一设想就是“核心控股+外部参股”模式。 “核心控股”中的“核心”就是四个原始股东:卢楚其、卢楚隆、卢楚鹏、叶远璋。他们是整个模式里股份化的基础。四个原始股东在行使股权的时候必须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原始股东都没有单独行使自身股权的权利。原始股东在每个事业部中的整体控股必须达到50%以上。 在四个原始股东之间的股权界定方面,卢楚隆、卢楚鹏、叶远璋三人的股权基本在7%~20%之间,基本相当,卢楚其个人持有40%以上股权,但不过半数。这样一来,对外他们是一个整体,但对内明确了责权利的关系,这是万和的特色,同样也是他们股份界定方式的基础。 “外部参股”实现股权多元化 在完成了家族成员核心控股层之间的股权界定之后“外部参股”也顺利推行,到目前为止,万和核心控股层已经与职业经理人或合作方合股组建了多个事业部。在新组建的厨具事业部中,由万和担保5个职业经理人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占有厨具事业部30%的股权,其余的70%的股权由核心控股方占有;而新成立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和万和控股的中山利澳,原始股东和外来股东的股权比例已经到了51∶49;资产经营部职业经理人胡有生个人占有30%股权,核心控股方占有70%股权;而海外事业部和消毒碗柜事业部虽然还由原始股东卢楚鹏、叶远璋分别兼任这两个事业部的总经理,但按照“核心控股+外部参股”模式改造这两个事业部也只是时机问题。 防止“老大说了算” 至此,万和“核心控股+外部参股”模式的雏形基本奠定。 就“万和模式”的情况,著名经济学家钟朋荣认为:在现有的体制下,很多家族企业都是“老大说了算”,这样很可能会因一人的决策失误而导致企业的失败。要把企业办好,最关键的就是处理好“老大说了算”的问题。万和的模式已经具备摒弃家族企业弊端的一些基础,如果老大决策不正确,兄弟之间也可以通过股权否决老大的决策,如果老大真的不行,可以被选掉。 同时,这样一种股权的结构设计很好地解决了家族成员的控制问题,又为外来职业经理人的加入和企业未来的发展合作预留了空间。(赢) 万和股权架构 核心控股方(由四位原始股东构成,总体持股比率50%,以保证对企业的总体控制) 卢楚其(持有其中40%以上股权,但不过半) 卢楚隆、卢楚鹏、叶远璋(持有剩余股权) 占股70%——>厨具事业部 占股51%——>生活电器部 占股51%——>中山利澳 占股70%——>资产经营部 外部参股方(由职业经理人与外部投资者构成,总体持股比率小于50%,实现企业股权安排多元化) 占股30%——>厨具事业部 占股49%——>生活电器部 占股49%——>中山利澳 占股30%——>资产经营部 点评:四位原始股东间的股权安排最关键的就是既明确了责权利的关系,又处理好“老大说了算”的问题,具备了摒弃家族企业弊端的一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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