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学生平安险不再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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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2:15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曹国庆)从天津保监办获悉,为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天津保监办近日下发文件,就投保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有关事项向我市各家寿险公司提出要求。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因此,天津保监办明确提出,学生和学生家长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学平险以及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学平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制学生购买学平险或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学平险。 此外,保监办还规定,各家寿险公司必须向每名参保学生发放保险条款,如实告知保险责任、理赔程序、赔偿限额等重要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不得隐瞒或刁难。 天津保监办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保险公司合法经营学平险业务,如发现保险公司有采取任何形式强制投保学平险,或利用行政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天津保监办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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