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餐馆要先作环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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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2:5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正在审议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对餐馆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规范 本报讯 (记者谢卫东)“只有吃的生意天长地久。”虽然不是受这句歌词的诱惑,很多人还是把开餐馆作为一种不错的投资,但现在的问题是:你首先要选对地方,而且还得环保,否则就很难长久。 前不久,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其中对餐馆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限制:禁止在“住宅楼、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可能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筑物,未设餐饮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楼层,市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地点”,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也不得发放相关证件、执照等。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条例规定对于已有的餐饮项目,业主必须治理污染,做到达标排放。 据介绍,关于这些内容,在审议、讨论时原则上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同,估计不会做大的变动。目前条例正在做进一步修改,即将进入二审。根据程序,有关人士预计明年上半年即可获得通过。 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刘玉琨说,以前,大家开餐馆一般都懂得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卫生部门办卫生许可证。现在开餐馆有没有环境影响评估已变得至关重要。开餐馆若因选址不当而造成油烟污染等,整治起来很难,而且增加投资成本。如果不能达标,最终有可能关门大吉。他建议计划开餐馆的群众最好到各区环保分局咨询,并办理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手续。环保执法人员将会到现场查看,以确定是否适合在这里开餐馆,从而使经营者做出正确的选择。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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