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租车新保费标准上浮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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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3:03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8月21日电记者安洋报道:8月中旬,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就太原市出租汽车2003-2004年度保险办理事宜达成共识。 自今年年初以来,由于出租车的事故率高赔付率高的缘故,出租汽车的保险业务已成了烫手山芋,各保险公司避之惟恐不及,纷纷退出车险市场。太原市的业内情况受大环境影响,亦不容乐观。到目前为止,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永安保险公司外,其他的保险公司均已退出营业性车辆的保险业务。 太原市出租汽车2003-2004年度的保险业务统一集中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支公司办理。按照出租汽车行业有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因为与营运过程密切相关,要求必须办理。其他险种可按保险公司提供的另外两套方案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按照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今年的保费收费标准上浮10%。但上年度未发生保险索赔的车辆,此次办理续保时给予优惠,取消10%的上浮。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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