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巧芳: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从自身做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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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5:11 人民网 | |||||
女性应加强参政、议政意识 帅巧芳说,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与男性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领导岗位上的妇女比例很低,妇女参政意识比较淡漠。另外国家许多部门提拔任用干部时,大批优秀女同志因性别而得不到提升。而且级别越高,女干部的比例越低。 要提高妇女参加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首先要加强教育,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奠定参与意识,还要大力宣传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妇女关心公共事务,提高参政议政的主动性、积极性。 提高自身素质 争取平等就业权 帅巧芳认为,妇女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目前社会转型期许多妇女下岗,引发许多劳动争议案件。性别歧视的现象在再就业中还很普遍。有的用人单位,公开拒绝录用妇女,搞性别歧视;有的用人单位则提高录用标准,或降低待遇,不实行同工同酬。 针对此问题,帅巧芳提出了对策,她说要对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事件发生。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对发生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事件认真处理。另外还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女性群体,在发展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的企业同时,还要鼓励妇女树立新的就业观念,争取在更广阔的领域获得就业,同时要会利用法律武器打击性别歧视,保护平等的就业权利。 自立自强争取人格上独立 在婚姻家庭方面,妇女在财产产权方面存在着不少受到侵害的问题。妇女一旦离婚,就会面临正常生活没有保障。另一方面在农村由于家庭财产往往在男方控制之下,男方面临离婚时就有了转移、隐藏家庭共有财产的机会,使妇女经常受到财产分配不公的待遇。夫妻从事经营时,经营权一般掌握在男方手中,女性很少能控制经营中的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70%的妇女拿不到应有的财产。另外就是婚姻自由和生命健康得不到完全保障,妇女提出离婚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干预,有不少妇女还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 现在社会中,离婚率增加。在家庭破裂时,许多妇女争取自已利益时,因不了解法律,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去争。最后由原告变成被告,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帅院长说,她在审判此类案件时心情总是十分沉重,在判决书上签字时迟迟下不了笔。 妇女应当自立自强,在观念上摆脱人身依附,人格上获得独立。此外还要建立更为有效的夫妻财产制度,为妇女开辟更有有效的维权途径,倡导合睦的家庭关系。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的帅院长指出,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但也有一定的缺陷,还有待完善。但首要的是营造一个良好的、综合实施法律的社会环境。加大普法的力度,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培训,澄清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认识,加强对男女平等宪法原则的理解。同时最重要的是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这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进步,也是提升妇女社会地位的基础。现代妇女要摒弃传统观念的偏见和束缚,从自身做起,在法律范围内维护自身各方面的权益。(人民网北京8月21日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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