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应当”结婚(焦点·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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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23: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结婚。而所谓的“不应当”疾病是什么?记者昨日为此咨询了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的有关专家。 A 婚检疾病率12.79% 据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的统计,2002年南京市共有78480人参加了婚检,其中疾病检出率高达12.79%。其中生殖系统疾病占到4.93%,包括睾丸发育不良,卵巢囊肿,性征发育不良及阴道炎等;内科疾病占到2.8%,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律不齐等;传染性疾病占到0.74%,包括肝炎、性病;遗传性疾病占0.35%,包括智力低下,高度近视,外胚层发育不良(不长牙,不长头发);此外,还有其他疾病,占到0.95%。 B 婚检中要查哪些疾病 据专家介绍,从医学角度看,婚检首先针对的是遗传病,包括两大类:单基因遗传病和多基因遗传病。前者由于致病基因单一,因而遗传患病率较高,而后者由于致病基因多元,患病几率相对较低。 单基因遗传病有:红绿色盲、高度近视、先天性智力低下、多指(趾)、先天性聋哑、先天性眼组织缺损、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网膜母细胞瘤、血友病、成骨不全、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神经纤维瘤等。 多基因遗传病主要有: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唇腭裂、脊柱裂、先天性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哮喘、精神分裂症、原发性癫痫、躁狂抑郁症等。 此外,婚检还能检出许多常见而严重的传染病及性病,如艾滋病、各种肝炎、各种性病等。这些病都可以通过常规检查、验血、验尿和基因诊断等方法检测。在治疗后,患者会由专家来做出对男女双方和下一代都有利的婚配决定。 C 哪些疾病可婚不可育 根据规定,凡是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者,如重度智力低下、慢性进行性舞蹈病、先天性聋、精神分裂症、血友病等,一般不宜生育。因为遗传因素是先天形成的,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了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发病的风险较高。碰到这种情况,需经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后,方可结婚。 D 哪些疾病要暂缓结婚 另外还有四种疾病一定要暂缓结婚,主要是因为带有这些疾病的人一旦结婚以后,有可能将本身的疾病传给配偶或给对方带来伤害。 一是患有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可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 二是患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如偏执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等。这些患者在发病期内会失去自控能力,如果是女性患者婚后妊娠,又服用大量抗精神病药物,会影响胎儿的健康,如胎儿发育畸形等。此类患者经过积极治疗,病情稳定两年以上再结婚较为稳妥。 三是患有可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疾病,如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未完全控制的糖尿病,甲亢未经治疗或未缓解等。这些疾病患者一般均应暂缓结婚,病情严重的,妊娠后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则不宜生育。 四是患有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等,这类患者婚后可能会影响性生活,应在矫治后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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