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限价令”何以成了涨价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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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0:29 人民网 | |
政府出台学校收费标准的初衷本来是为了遏制学校乱收费现象,然而在河北省,这一收费标准竟然成了中小学小涨价的依据,新华网8月20日以《“限价令”缘何成中小学学费涨价“护身符”》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据笔者了解,类似的问题绝非河北独有,而是在全国普遍存在。 “限价令”成了涨价依据,固然有基层学校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但“限价令”本身不科学、不合理才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以河北省为例,该省规定择校生基本收费限额为:设区的市的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2万元,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1.2万元。而根据河北省省长季允石2003年2月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供的数据,该省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6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685元。也就是说,达到平均收入状况的城镇居民子女如果要择校上省级示范性高中,就算全家(三口之家)不吃不喝,也需要花费几乎一年的收入!对平均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对这一“最高限价”就更难以承受。 当然,河北省的择校生“最高限价”还不是最高的,在湖北省,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6800元和2444元,而设区的市的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最高收费标准却是2万7千元。难怪这样的收费标准一出来,立即引起民怨沸腾,质疑声一片! 今年6月份,教育部出台了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明确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最高限价”。我不知道,像河北省、湖北省这样高的“最高收费标准”是如何出台的?!出台这样的收费政策之前进行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吗?!听取过人民群众的意见吗?!举行过哪怕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的听证会吗?! 现在有许多好政策之所以一执行起来往往就走了形、变了味,根本原因就在于部门利益在作怪。这样,不仅影响了政府的形象,而且使政府的公信力受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笔者希望,政府及其部门在出台某一规定之前多想想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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