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从源头遏止土地批租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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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2:53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本报记者 庞革平 通讯员 黎洪 实习生 宋志鹏 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从源头防止土地批租领域出现腐败现象,从2001年2月开始,广西玉林市就先后出台了《玉林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3个相关规定,并建立了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逐步健全了土地交易规则。该市构建的“阳光市场”、“阳光监督”、“阳光管理”三大体系,在土地批租领域持续生效,不断防范着腐败现象。 日前,广西玉林市传媒发出了一则公告:2003年第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将于8月28日举行,拟推出1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另一宗地通过挂牌形式出让,其起始价超过1亿元。这是该市进行土地交易时一贯的做法,被人们称为“阳光作业”。 2002年,玉林建立了广西第一个土地有形市场———“玉林市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在源头上进行透明管理。大厅设有土地拍卖、信息发布、房地产交易等功能,用地户公平进行交易。两年来,玉林市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38宗、面积10万多平方米,100%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今年上半年,通过公开拍卖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总数。 在建立土地有形市场过程中,玉林市纪委、监察局与国土局齐心协力,在2001年提出了开展清理土地、清理资产、清理档案等的“三清一追两建立”工作措施,树立了“认识土地市场、走进土地市场、拥有土地市场”的管理新理念;2002年,提出了清理闲置土地、清理开发区、清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矿业权等的“四清一追五建设”工作措施;2003年,提出了清理各类园区用地、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问题的“创新与整治”工作措施,工作力度逐年加大。土地有形市场建立以后,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进行监督,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刘胜福亲自出席拍卖会,并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网络中心”,为交易办事大厅的信息发布、土地交易和查询提供了一个技术平台,实现了网上操作,把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自觉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为土地交易设置了一道“阳光防线”。 严格程序规范也是他们阳光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2001年市国土局制定了《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业务事项办理内部会审规定》,规定凡土地审批、改变土地用途、减免土地出让金等重大的用地、用人、用钱问题都由集体会审决定。通过“阳光决策”,严格规范程序,从受理的条件及一次性告知,到审理中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任务、责任和办事的时限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了统一对外、封闭式办公的程序和内部督办监督机制。今年5月,还专门成立了行政监督工作组,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程序、效率和纪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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