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爷告别“冤枉电” 物价部门:退回多收的电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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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3:5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我终于享受到和‘坐地户’一样的电费价格了。”曾经每度电被多收0.22元的孙大爷昨天高兴地说。 本报日前连续报道了租住李沧区东南渠村房屋的孙大爷,家中所用的电费每度电要比同村的“坐地户”多交0.22元的消息后,李沧区物价局经过调查,责令村配电所退回多收的电费,孙大爷这个月交费的电费单子上没有了额外收费。昨日,倔强的孙大爷又到市电业部门,查询了市民的用电价格表。上面清楚地列明,城市居民用电类别不满1千伏按每度电0.52元收取;10千伏及以上按每度电0.468元收取。 市电业局的稽查人员希望被强收、多收电费的市民大胆地举报。举报电话:95598或2888000。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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