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始关心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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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4:04 中国青年报 | |
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亦君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近日公布(将于9月1日实施)提出,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困难给予政府帮助。条例第23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所在区、县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有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独生子女人数超过1亿,这些家庭的养老问题越来越被人关注。 沙龙在座: 李芸莉 北京市计生委副主任 田 雪 原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周孝正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社会学教授 刘女士 北京市民独生子女家长 李芸莉:该办法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地方立法明确授权的规定,该法第27条第四款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北京市的23条是对原则性规定的细化和补充。 北京市目前有150多万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巨大贡献,对他们进行经济扶持和社会救济是应该的,也是完全有必要的。据我们了解,目前广东、浙江等一些省(市)也有类似规定。实际上,这种奖励和救助,在北京市已经实施了多年。本《条例》对其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给予了确认。 对于父母年龄和救助数额的规定,是我们经过大量调研和反复论证后确定的,兼顾了必要性和可能性。母亲55周岁和父亲60周岁,正好是我国职工的退休年龄,此时对他们进行经济帮助,非常必要。由于经济帮助是由区、县财政提供,我们考虑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为每人5000元。这样,一个家庭可以一次性获得1万元,这个标准还是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 田雪原:中国的计划生育走过了艰难的历程。时至今日,中国政府终于可以自豪地宣布,在中国,妇女平均生育孩子数从1971年的5.44个下降到1998年的1.84个,20年计划生育政策使中国少生2.38亿人口。 可以肯定的是,今后40至50年,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趋势是单调递减和不可逆转的过程,北京市城区已经连续两年出现人口负增长。但受人口增长惯性的影响,未来十几年中国人口数量还将继续增长,预计年均净增1000万以上。 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严格的人口政策同时也给国民年结构和整个社会发展带来残酷的转变。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提供的数据,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0%,北京和上海分别达到了14%和13%,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而且中国的老龄化是双向加速进行的老龄化:在人口金字塔图式中,既在金字塔顶部造成了老龄化(由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所致),也在金字塔底部造成了老龄化(由计划生育造成的少儿人口稀少所致)。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周孝正:我个人认为,“计划生育”这一提法不太合适,因为这是计划经济时代对familyplanning的一种译法,当时认为物质资料生产和人本身的“生产”都应纳入计划经济体制。但“生育”是一项高度个体化的、富有自主性的活动,每一个家庭、每一对夫妇在生育和培养下一代时经历的心理变化和情感过程都不相同,国家计划必须与每个人自主要求相结合。其实,每个妇女最佳生育子女数为两个,这样生育出的女孩人数正好替代母亲的人数继续完成人口简单再生产的任务,否则,人口再生产能力就会萎缩。 北京市这一规定,不仅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偿,也是政策的自我修正,使生育政策更多地服务于生育观念的调整和丰富。官员们希望通过某种微观调整,优化越来越多的“四二一”的脆弱家庭结构———这种倒金字塔的年龄结构对社会而言显然是不可取的。即便是对一个家庭而言,如果独生子女夫妇的下一代还是独生子女,那么三代同堂时就可能出现一对年轻人赡养12位老人的局面,家庭负担压死人。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实行大规模“社会养老”根本不可行。在很长时间内,我国社会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此次北京市的规定,对完善人口结构老龄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刘女士:我是1953年生人,女儿出生于1979年。那时全国已经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我们也领到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女儿18岁前,每月都能领到国家奖励的钱。 以我个人的感受,每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有利有弊。好处是我们可以集中精力培养她;但同时,女儿从小就缺少玩伴。现在长大了,对于她的终身大事,我们有个非常严格的要求,坚决不能找独生子,否则他们的家庭负担太重了。 北京市这次出台的规定,我周围一些独生子女家长都很高兴,国家开始关心我们这些家庭的养老问题了。我也听说有些父母觉得数额太少,但我觉得随着经济发展,政府会提高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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