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五万件“法援”暖人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4:3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记者日前在省法律援助中心采访时了解到,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发展较快,开始走上正规化轨道,全省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92个;1997年1月至2003年6月短短的6年半时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771件,接待咨询293953人。许多得到过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感激地说,是法律援助帮了我们的大忙,暖了我们的心。 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据介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1996年,我省第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到目前为止,全省17个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立,各县区大多也相继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其中,六安等八个市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也已全部建立。与此同时,法律援助的立法工作也在不断推进。经过反复酝酿,《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02年7月正式出台。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特点,很多地市正在着力开展一些专为打工者服务的法律援助业务,努力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娘家人。六安市司法局1999年就开始在上海设立法律保障部,维护沪上打工者合法权益。目前,以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社会团体或地方组织志愿参与的法律援助与行业维权相结合的网络服务体系的建立,为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提供了组织保证。 法律援助专职队伍不断壮大。据省法律援助中心统计,我省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已配备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353人,其中法律专业人员307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的日益提高,为政府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树立政府形象,保证办案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法律援助经费制度基本建立。我省大多数市和部分县政府,都已按照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据统计,全省17个地级市的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均已纳入财政预算,从1998年1月至2003年6月,我省各级财政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达885.849万元。法律援助经费制度的基本建立,为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提供了物质保障。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