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须检验“瘦肉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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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5:3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检验管理条例(修正案)》昨天提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条例(修正案)》新增了有关严禁“瘦肉精”条款,并首次提出为“私宰”提供水、电者,将与提供场地者一样要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市法制局负责人说,近年来,内地有些地方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饲养禽畜,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原《条例》对此未有规定。为了保证食用肉类安全,《条例(修正案)》增加了对人体有害成分检验的内容,检验不合格的予以销毁。 作者:记者方兴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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