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拍板须遵议事规则 个人决定、传阅会签行不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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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5:3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苹)市管单位“拍板”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会议表决并形成纪要。市委组织部昨天召开的市管单位实施议事规则工作会议强调,不以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形式,而是以个人决定、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否则予以通报批评。 《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自2001年4月颁布以来,我市大多数市管单位都能自觉、认真地贯彻实施,在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程序决策,规范权力运作,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深圳推行议事规则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也引起了较大反响。 但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决策重大问题虽然经过了集体议事,但没有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的要求,把会议表决作为一个独立、正式的决策程序来完成,而是根据与会人员在讨论过程中的倾向性表态,用简易的办法点算同意的人数,就当成是表决了。有关部门总的估价是,约有30%的市管单位议事规则执行得相当好,45%左右的单位基本符合要求,但还有25%左右的单位仍然存在较多问题。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许宗衡指出,实施议事规则要在“严”和“实”二字上下功夫,使班子的决策和权力的运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今年底,有关部门将再进行一次全市性的大检查。检查成绩作为评选“好班子”的重要条件,并作为我市部委办局换届考察以及六个区届中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作者:记者张苹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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