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公安推出文明执法30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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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5:5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 北京市公安局在本月推出20条便民利民措施基础上,今天在全国公安机关中率先推出规范、文明执法30项措施,以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树立其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这些措施涵盖了公安执法办案的主要方面,是公安部推出的30条便民、利民措施的延伸。 新措施扩大了律师的权限,措施第十一条规定律师可参与治安行政案件:“自治安行政案件立案之日起,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了解案件性质、参加调解、听证,提出律师意见。防止因当事人不熟悉相关法律而影响其行使合法权益。”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可参与劳动教养聆询:“根据有关规定对劳动教养案件举行聆询的,除因个人隐私等原因,不宜公开聆询的案件外,拟被劳动教养人和被侵害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参加。确保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公开、公正。” 新措施更加重视公安执法效率,第二条规定基层办案单位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在20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并在决定后72小时内通知报案人。第十六条要求办理治安行政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结;确有特殊原因的办案单位应在两个月届满前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并继续组织调查;上级公安机关应逐案登记,指定专人督办,加强考核监督。 措施第七部分的网上年检制度,指明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公安电子政务社会服务系统主页,办理各类应由公安机关年检的所有手续。 (杜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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