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5个建设项目未过“环评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7:06 大连晚报 | |
755个建设项目未过“环评关”环保局长:部分建设项目仍在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法律界代表:谁点头批建污染项目谁应负责实习生卢真珍首席记者 张晓昭 昨日,记者从全市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座谈会上获悉,从1998年到2002年年底,我市共对19409个建设项目做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执行率为97.3%,有755个建设项目被否定。环评“评”到了房地产商座谈会透露,197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加以确定,我市环境影响评价由此逐步走向完善,评价的范围由单纯的建设项目扩大到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由工业项目扩大到三产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农村畜禽养殖等多个领域。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经济需要,不符合规划要求、污染严重的项目,在预审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一票否决,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合理、不实行清洁生产工艺、污染物总量不削减,以及投产时污染物不达标的项目,一律否决或不验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了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部分重建项目不依法做环评然而,部分“建设项目不依法做环境影响评价还普遍存在,仍在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市环保局局长王忠彦列举了现存“先上车,后买票”问题的几种表现:——房地产开发单位有的甚至打着政府重点工程的旗号不做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有的将居民楼建在工业企业旁边,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多方受损受害,政府最终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搬迁企业;——搬迁企业不做环评,选址不当,面临二次搬迁,个别企业不得不停产治理,经济损失巨大;——居民小区规划和建设不做环评,为环境污染埋下隐患:有的小区不采取集中供热,形成多个锅炉房供热,污染了空气;有的小区未上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海,污染了海域;有的小区是劈山砍树开发的,有的是把商业公建与居民住宅混建在一起,废气、噪声严重扰民,不得不治理;——乡镇企业不做环评或者环评落实不到位,严重污染环境;——有的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做环评,损害了群众利益。法学专家:应尽快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与会的专家学者,特别是法学专家,纷纷建议尽快建立有操作性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东北财经大学的一位教授说,考核领导干部,应把经济指标与环境指标结合起来,不能只看经济指标,防止其离任后将一个“污染烂摊子”留给后任者;另一位专家说,应细化环保责任问题,领导干部过错追究制度应包括环保责任细则,造成环境事故的要追究责任,责任人应引咎辞职;律师代表提出的对付“先上车,后买票”的办法是:“哪个领导点头,哪个领导负法律责任。”市人大副主任傅明德,副市长宋增彬,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环保局、规划局等15个委办局负责人,县市政府领导、环保局长,以及法学、环保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新闻链接“环评法”下月开始实施实习生卢真珍本报记者 张晓昭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步入一个新阶段。197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确定下来。即将实行的《环评法》把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该法一个重要部分,目的是促使行政机关改变过去偏重经济指标、轻视环境保护的行政决策方式。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