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告赢药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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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7:4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智颖 实习生杨雄圣周莎)因生产厂家擅自更改药物功能主治、适应症,并认为自己服用此药物致害,60多岁的李国文一再请求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厂家进行查处,但药监局顾左右而言他,推诿了事,李将药监局告上法庭,几经艰难诉讼后,李胜诉,可药监局至今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李国文因肝硬化于1998年入住湘雅二医院,治疗期间服用了重庆赛诺制药公司生产的肠泰口服液。后李发现赛诺公司擅自更改肠泰口服液功能主治、适应症,该口服液的说明书、包装盒所表明的功能主治、适应症超出了四川省卫生厅1995-247号批准书规定的范围。因厂家此举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李多次向国家药监局及省药监局投诉,要求对赛诺公司进行查处。国家药监局要求省药监局查处并作出书面报告。 2001年12月,省药监局回复:经查,肠泰口服液系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有批准文号,手续齐全,不属三无产品。若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应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李认为省药监局答非所问,绕开了他的要求,回避了需要查处的实质问题,是在推卸责任,于是起诉省药监局行政不作为。 2003年4月,长沙市中院终审判决:省药监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对赛诺公司在湘销售肠泰口服液的行为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然而,判决生效至今已达4个多月,省药监局仍无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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