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街头售货机 5名少年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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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0:14 石家庄日报 | |
记者李京华牛爱民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北京5名少年无事生非,打起了街头自动售货机的主意,趁夜毁机“去取钱”,结果受到法律制裁。 朝阳区法院21日公开一审宣判2起故意毁坏街边自动售货机的案件,一起定为盗窃罪,另一起由于数额较小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2月7日至2003年2月24日夜间,被告人王某某、彭某(犯罪时均未成年)、赵某、蒯某某、张某(犯罪时未成年)多次结伴或伙同他人采取用自行车支架撬门的方法,将北京戈德微超贸易有限公司设置于朝阳区繁华地带街边的自动售货机共27台毁坏后,窃得人民币共计5500多元,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近3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彭某盗窃数额较大,且造成3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故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彭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并赔偿北京戈德微超贸易有限公司299944元;赵某、蒯某某、张某虽盗窃数额只有530元,但造成的损失却达6.6万余元,故以故意毁坏财产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蒯某某有期徒刑2年,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赔偿北京戈德微超贸易有限公司6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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