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起诉长虹侵权 四城市法院均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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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3:05 人民网 | |
人民网厦门8月21日电记者余继军报道:昨天,厦华电子公司分别向厦门、北京、上海、广州四个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投递诉状,状告四川长虹公司侵权冒用其“CHDTV”注册商标。记者获悉,四家法院全部在当天受理了此案。 另据代理这场官司的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张帆介绍,厦华公司还向其在全国设有分公司的另外30多个城市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了举报长虹商标侵权的函件,要求当地工商局依法制止长虹的侵权行为,停止销售带有“CHDTV”标志的彩电,大多数工商部门也于当天受理。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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