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援朝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蔡长松王富玉等出席表彰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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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3:21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21日讯 (记者岳嵬 通讯员王晓龙 陈祥军黄叶华)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陈援朝“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表彰大会,今天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省法院系统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通过电视电话系统参加了这次大会。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蔡长松在表彰大会上讲话,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王富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文,副省长符桂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海口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以及陈援朝的母亲和爱人,出席了表彰大会。 “全国模范法官”是人民法官的最高荣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有关负责人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予陈援朝“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陈援朝同志学习。学习他具有远大理想,热爱审判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学习他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一身正气、秉公执法的高尚品质;学习他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从而努力实践法院工作中“公正与效率”的主题。 陈援朝的爱人李红月,为陈援朝代领了“全国模范法官”的奖状、荣誉证书和奖金。 蔡长松在讲话中指出,陈援朝是近年来我省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代表。陈援朝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广泛的代表性,集中反映了我省法官队伍的主流,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 蔡长松强调,弘扬先进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政法系统应当充分挖掘队伍建设中宝贵的先进典型,挖掘先进人物的精神实质,大张旗鼓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从而推动政法队伍建设。与此同时,要坚决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清除害群之马。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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