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刘晓庆是一面镜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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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0:37 人民网 | |
女影星刘晓庆去年因涉嫌偷税而被羁押,日前被取保候审,因而再次成为新闻人物。 在笔者看来,刘晓庆这一进一出像一面镜子,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影星这样的公众人物。刘是中国著名的电影演员,是当年许多观众心目中的偶像。这样的地位和身价,并不能阻止法律的介入。当证据证明刘有可能涉嫌犯罪的时候,刘就必须同一个普通的公民一样接受法律的限制和调查。这就告诉人们,法律无情,法律不相信地位和身价。前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的地位高吧?前云南省省长、前河北省人大主任的地位高吧?但是,一旦他们的犯罪行为、腐败行为暴露,显赫的地位和巨大的关系网都难以“救”他们。可惜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明星等公众人物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以为自己是“星”、是公众人物就可以不受约束。他们不明白,惟有守法律、讲公德、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明星或公众人物才有光彩。皇马来中国、来亚洲,挣了多少钱,也挨了多少骂。但是人家有一条令人敬佩,挣钱是合法的挣,踢球是认真的踢--这就是法制意识,这就是职业道德。相比之下,我们的有些明星是否感到汗颜呢? 其二,法律不因人而变形,即便人人都觉得该判的嫌疑人。在一年多的媒体上,刘晓庆不是作为影星而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受到关注。一年后,当证据还不能完全证明刘有罪的时候,有关部门不受舆论影响,不受任何干扰,不因为自己办的是一个不能有丝毫马虎的名人案,果断决定将刘晓庆取保候审。这是信心和勇气使然。过去,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当事人被无限期地关押。当案件终于查清,当事人被宣布无罪的时候,可怜的当事人早已身心交瘁,损失难以弥补了。公安部门已经意识到超期羁押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出超期羁押就是违法拘禁,这确实是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个巨大进步。罪行法定。所有未经法院定罪的人,都不能将其视为罪犯。在法定时间没有获得可靠证据,就不可继续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当神圣的法律成为执法部门每一项行动准则的时候,那些伤天害理、触目惊心的执法违法事件就会减到最少、最少。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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