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公单位人员可申报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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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6:0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据新华社广州8月22日电(记者蔡国兆)日前,广东省一份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提出:不论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条件上一视同仁。 该文件提出,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所在地县(区、市)人事部门。县(区、市)人事部门应及时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分类报送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或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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