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翁遗产赠爱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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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7:0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为狗办理存款 看看桌上的存单,再看看窗口外的老人,储蓄小姐脸上渐渐有了愠色:“你不是在耍我吧?” 存单上的储户名叫“申培欢”,但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白色的狮子狗。 可是老人很认真,他说他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前来为这只狗开户存款的。“喏,这是狗的领养证。”老人掏出一个小本子。 这个“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在半年前的成都。为狗办理存款的老人名叫申学发,今年62岁,是四川音乐学院附中的退休教师。来自天堂的“玩笑”? “申培欢”是申学发的父亲申庭美的爱犬。2002年3月9日,96岁的申庭美去世。申学发在家中收拾东西时,发现父亲临终前在枕头、抽屉等处放了4份内容一样的“遗嘱”:他的2500元遗产全部由申培欢继承;他死后,凡是以他的名义接受的馈赠,均交申学发保管,作为申培欢的生活费。 老人在遗嘱中说,他卧病多年,是欢欢白天夜晚地陪伴他,所以将一生的积蓄作报酬,答谢欢欢,“不情之处,望众子孙原谅。” 申学发说,他见到这几份遗嘱立马就愣了,“我觉得好笑。我想父亲是不是在给我们开玩笑,给我们带来天堂里的笑声?” 人狗相依 申庭美老伴早丧,子女又各在一方,因此欢欢就成了他“相依为命”的“亲人”。 两年前申庭美老人身体欠安,常常卧病在床。欢欢似乎忧伤起来,安静了许多。“它寸步不离父亲。父亲要吃药、喝水、解手,欢欢就从隔壁跑来对我汪汪汪地叫,有时候还扯我的裤脚。”申学发回忆,“父亲要是睡了,它好像就松了口气,静静地守护在床边。它不停地抬头、扇耳,一旦发现什么情况,就会跑过来叫我。” 申老师说,欢欢还救过老父亲的命,“一次我不在家,父亲摔下床来,欢欢冲出阳台狂叫不止。要不是救得及时,我老父亲恐怕早就不在了……”继承权起争议 申庭美老人将遗产赠狗,引起了一些法律人士的争议。 有人认为,申庭美老人所留的这份特殊遗嘱属“无效遗嘱”,欢欢暂时还不能“继承”主人这笔遗产。 支持这种说法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学锋认为,我国现行的《继承法》中还没有人与动物的受承根据,继承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但也有人认为,从内容上来看,《继承法》规定的几种“遗嘱无效”情形,并不包含这份特殊的遗嘱,所以它属于“法律空白”而不属于“遗嘱无效”的情形,应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处理。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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