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国”在宁违规办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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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9: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昨天,有读者向本报反映:“北京万国”没有经过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却在南京办起了法律培训班,而且已经有3年时间了。 接到举报后,记者随即以报名者的身份进行了暗访。在随园大厦14楼记者看到,门口偌大的一个牌子上写着“北京万国咨询报名处”,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摆放着3张办公桌,几位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一位自称姓周的校长接待了记者。听说记者询问法律培训的事宜,这位姓周的校长显得很兴奋。他说:“我们是南京最好的法律培训中心,老师都是‘北大’和‘人大’最年轻、最优秀的博士。今年4个全程培训班已经快招满了,要报名得抓紧。”记者假称是某企业的员工,对法律是外行,不知道学习过后能否通过司法考试。该负责人表示:“自今年6月14号开课至今,已经有上百名学员参加了司法培训,学员对我们的师资力量表示满意,一般来我们中心的学员只要智力不差,经过培训,基本上都能通过考试。”见记者有点犹豫,这位负责人又补充道,如果参加全程培训的学员不能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他们将在下一年全额免费提供再学习的机会,直到通过。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在该中心参加全程培训的费用在5000元左右。 随后,记者亮明了身份。刚才那位自称周校长的负责人否认该培训班是北京万国办的,并指着墙上挂着的一块铜牌说,他们是江苏南京联和法律培训中心,与北京万国学校是合作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在南京办学、招生,北京万国学校为他们提供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料,该负责人还称,他们培训中心是经过教育、司法等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可当记者请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该负责人却始终没拿出来。 江苏省教育厅职社处的工作人员获悉此情况后表示,“北京万国”只能在所在地区办学,如需跨省跨地区办学,必须到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否则就是“违规”。至于联和办学的情况,办学机构应该到所在地教委备案,并要上报省教育厅作出批示。而据该人员介绍,省教育厅职社处至今没有收到北京万国和江苏南京联和法律培训中心有关联合办学的申请。对此,他们将进行调查处理。 本报记者 肖军 李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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