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重点帮教购酒后驾车险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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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9:0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武汉8月23日电昨日,省交警总队向各地交管部门发出通知:凡购买了“酒后驾车险”的驾驶员一律列为重点帮教驾驶员,对其启动重点帮教措施。湖北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称,“‘酒后驾车险’是支持和纵容酒后驾车的表现,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相抵触,是不合法的。 昨日下午,湖北交警总队法规处一专家出示了出台这一通知的相关法律依据:酒后驾车,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行为;保险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具体说是一种合同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合同都是非法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这个险应该是不合法的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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