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并购外资出资比例可低于25%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0: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在日前举行的2003年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高层论坛上表示,从目前的条件和时机来讲,外资并购在我国今后应该有一个明显的增长趋势。 外资在华并购将有明显增长 今年3月份出台、4月12日开始实施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对整个并购的基本原则、基本的法律框架均做了总体规定。胡景岩认为,外国公司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到我国,有着广阔的市场,不管是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我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中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具备条件。外资并购这个文章做好了,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企业现状,提高其经济效益是大有潜力的。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中心主任王志乐提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不同行业、产业的竞争力是不同的,像纺织服装、消费电子、玩具、塑料等有成本优势的产业,竞争力有待加强,应该接受跨国公司的收购和采购,进入其生产和销售的全球网络;汽车、电讯、分销等有市场优势的产业,应加强跟跨国公司的合作,做大做强,通过并购实现全行业跟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 打破外资须高于25%的限制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张玉卿在论坛上指出,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对外国投资者并购我国境内企业时出资比例可低于25%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打破了原先规定的外资出资比例必须高于25%,否则不予审批的限制。《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 针对这条规定,张玉卿解释说,这些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与高于25%的相比,进口自用设备将不能免税,也不能享受“两免三检”的优惠政策;在巨额外汇汇出、进出口业务方面还会受到一些限制,限制的解除仍要到我国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之后。 收购上市公司应做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部长冯鹤年在解读《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时说,由于外资股东主要在境外,证监会要求外商做特别的信息披露,包括披露法律和政策风险,外资收购意图和计划,外资收购以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外资股东的情况以及公司的情况,这与内资企业有些不同。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