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解读《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0:42 贵州日报 | |
假如您是一位热衷于发明创造的爱好者,9月1日以后,您就可以把自己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授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之一,而不必因为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限制而“临渊羡鱼”; 住在县城的张先生因为一桩专利权属和别人发生纠纷,以往,他只能辛辛苦苦地跑到贵阳寻求省知识产权局的帮助,从9月1日开始,县级人民政府的专利管理部门就可以为他排忧解难; 科研单位的陈某在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前,对该发明创造泄密,但又未构成犯罪,过去对此无可奈何,如今条例规定,市、州、地以上专利管理部门可对他给予警告,同时最高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 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8月下旬开始,全省加大宣传力度,使涉及专利管理的我省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渐入人心。许多老百姓深切感到:生活中,专利保护和我们息息相关。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专利管理机关共调处各类专利纠纷案件101件,案值3000多万元,查处冒充专利案件157件,案值200万元。但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省知识产权局在查处专利保护案件时有一定的难度。此次,《条例》赋予了我省市、州、地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行政执法权。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地方立法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设立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工作的职能,意味着全省专利管理工作部门的工作体制得以建立和完善,将有力推动全省专利保护工作。 我省每年都举办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信息发布会、展览会、招投标会、拍卖会等展会。其中,往往会集中出现假冒专利的行为,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此,《条例》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作出规定:举办此类展会,主办单位应向所在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条例》还建立了申请国家立项或者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的专利检索制度,对申请国家立项或者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专利检索报告作出了规定。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产生的新技术90%以上公开在各国或国际组织出版的专利文献中,利用专利检索,可以促进专利技术的开发利用。由于我省对专利文献的利用率不高,在科技立项和开发中存在重复立项和开发、技术方面错误等现象,造成人财物的浪费。为此,《条例》作出相关规定,将有效地提高我省有限科技资源的利用率。 作者:王兵 杨磊 编辑: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