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治“会”有招领导讲话限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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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3:30 济南日报 | |
新华社济南8月23日电(记者丁锡国)领导干部可以在会上滔滔不绝、长篇大论吗?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就精简会议出台的一项规定说,省政府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通知》,要求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没有实际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能用文件、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时间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能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的不集中开会。严格会议审批程序,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每个月集中研究一次,一般不临时动议召开会议。 山东省对会议召开的次数也进行了严格控制。《通知》规定,每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一般控制在30次以内。其中,要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一类会议(不含省委、省政府联合召开的会议)不超过2次,每位副省长主持召开的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二类会议不超过2次。 会期和会议规模也将受到控制。山东省规定,省政府集中召开的一、二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省政府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收看收听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后,如需继续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一类会议与会人员控制在150人以内,二类会议控制在100人以内。 去年年初,山东省委、省政府曾提出意见,对会议的数量、规模、出席会议的领导及有关会议的新闻报道等严加控制。其中,每年的4月、8月还被确定为“无会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召开省一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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