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结算账户按活期计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8:4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账户管理办法》解读 业内人士指出,储户不必忙着改账户 本报综合消息这几天,央行出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引起了广大储户的注意,随着9月1日的临近,各家银行也在加紧制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细则。记者采访了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处经理。 中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处经理说,按照央行规定:从9月1日到年底前,将是一个过渡期,这期间对储户账户要求并不十分严格。而且对于那些工资户,只要公司与中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协议,这些账户会被自动转成结算账户,而无须储户一一来银行办理。 根据央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解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在银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活期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含有储蓄功能,可以存、取、转账,其未来发展趋势是成为“个人综合性理财账户”。 以往大家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会因储户的要求而分为定期、活期账户,而且会按照不同标准计息,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后,账户里的钱是不是也会像信用卡账户那样不计算利息?这位经理解释说,个人开立的结算账户也可以像储蓄账户那样存钱、取钱,而且按照活期利息计息。 据了解,将个人储蓄和结算账户分开管理,眼下对储户来说并没有多大改变。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