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立法听证会上午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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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2: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个人负担比例、特困群体保障、统筹基金征缴管理等成为焦点 本报讯 上午,《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30位参保职工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我市是全国的医改试点城市,是较早进行医改的城市之一。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6年来,我市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一直是按“三段式”模式来运行。随着时间的推移,“三段式”模式导致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使用严重失衡的现象日益显现,统筹基金的结余逐年减少,特别是2002医保年度(2002年7月—2003年6月)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 我市从2000年就着手研究调整修改医疗保险政策,经过二十余稿的修改,于今年5月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同意,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原则上同意。 新的医保政策,将力图消除在小病、门诊医疗费用上存在的浪费现象,同时为大病、住院的病人提供更多的医疗保障,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来更好地保障大病、住院的参保职工的利益,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 立法听证会上,30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包括了个人负担比例、特困群体保障、统筹基金征缴管理等方面。草案起草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将在听证会结束后,对草案进行修改并报请市政府决策。 (陈心华 陈相秋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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