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看守所”不是死人的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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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1:21 人民网 | |
看守所是什么地方?是“犯人”待的场所,但犯人待的场所却不等于就是可以死人的场所。可我们从8月21日南京《周末》刊出的《记者调查:广西一被关押人员在看守所意外死亡》的报道中看到有人把不是死人的场所而死人看作是正常的。报道中当记者就一在押犯人在看守所“意外死亡”一事征询该县某政法委副书记意见时,他对记者说:“这个事情和孙志刚事件完全不同,全国这么多看守所,死几个人还不是很正常?”因为是反问,所以说他的意思极为明确,也就是说,在这个县政法委副书记看来,看守所里死几个人是很正常的。 既然连堂堂的政法委副书记都这样说,那看守所还能不死人?可领导这样说,记者能说什么呢?“意外死亡”者的姐姐还能说什么呢?就是我们这些读者读到这里又能说什么呢?全国看守所那么多,因而即便是“意外死亡”几个在押犯人,在这个百姓的“父母官”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你能说这个县政法委副书记说的不对吗?不能,完全不能。 不过就我所知,看守所是犯人待的场所不错,可看守所不是死人的场所。而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不是死人的场所,就不应该死人,就要把死人看作是非正常的——尤其还像这次又是“意外死亡”呢,这就愈加不正常了——可以说,不论是死者的姐姐还是记者,还有我们这些读者,不论谁这样说还是这样想,应该说也不为错。 若是再退一步,虽然从客观上说,即便因全国看守所多,“死几个人”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甚至像现在这样“意外死亡”也可“理解”,但作为政法委副书记——一个百姓的公仆,无论如何是不能这样想的。大凡不是死人的场所,都是怕死人的,而看守所不是死人的场所,依常情常理,那里自然也应该是怕死人的。也只有怕死人,那些不是死人的场所才会力争不死人,少死人。如果在原本不应该死人的场所却竟然不怕死人,甚至还认为“死人是正常的”,且不说这是怎样的“说不通”,那么这个不是死人的场所而死人也就毫不奇怪了。 现在毕竟到了21世纪,不少百姓都懂得了不少的“新”道理:比如,人生而平等,比如人的生命价值没有什么东西可比,比如凡是看轻人的生命价值包括看轻普通百姓看轻在押犯人的生命价值都是不可宽恕的。 今年非典时期,一位经济学家公开发表文章指出:怕死人的政府才是好政府,保护公民权益的政府才会得到公民的拥戴。而现在结合上面这篇报道容我化用一下那位经济学家的话:怕死人的看守所才是好看守所,保护在押犯人合法利益的看守所才能得到他们家人的信任。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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