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审限案11月前清理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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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1:27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据新华社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昨天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清理刑事超审限案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在今年11月之前,将各类积存的超审限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超审限问题,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对于那些一拖就是几年的严重超审限的案件,要通过“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予以彻底解决,绝不允许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肖扬提出一个原则:“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他表示,今后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人民法院将建立清理刑事超审限案件周报制度。从9月1日起,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周将所辖法院超审限案件清理情况书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审限跟踪,对于审理期限即将期满的案件,要加强警示、督办;对于确实无法结案的,要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并将变更强制措施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要坚决依法宣告无罪,不得犹豫不决。要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案件请示问题的规定,对涉及事实、证据认定和量刑问题的案件不得请示,减少请示案件的数量,缩短办案周期。 相关 高法将推出系列便民措施 据新华社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昨天提出,司法为民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要注重从11个方面下功夫,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这11个方面包括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等。 据介绍,最高法院近期还将陆续建立和完善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等10项制度,重点施行和制定“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0件司法解释。同时,还将推行清理积案统一行动等22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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