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刑事超审限案11月前清理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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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3:03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今年11月之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刑事超审限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超审限问题,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杜绝超期羁押现象。 肖扬提出一个原则:“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他表示,今后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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