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治理教育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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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3:4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讯福建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通报工作情况,并公布省高校、普通高中、初中及小学新学年的收费标准。省教育厅表示,要全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尽快出台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订新学年学校收费检查方案,开展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 上半年,福建省教育类违法案件占价格举报查处总件数的17.2%,位居首位。举报投诉的主要问题有:扩大范围收取代办费,超标收取学杂费、课本费、借读费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一些公办中学招收择校生突破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一些社会力量开办的各类学校不执行收费报备和公示制度,主要表现在招生简章上注明费用与实际入学所交费用不一致;不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随意提高学费标准,有的还强制收取赞助费、押金及跨学年收取学费等。 对此,福建省各地物价、纠风、教育部门均予以认真查处。凡违规乱收费的校长、教师,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资格;对典型案件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据统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上半年共清理学校乱收费案件225件,2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清退违规资金达242万余元。 (关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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